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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你需要知道的十个小知识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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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台法院今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为大家准备了以下十个知识点: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线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境外间谍关注的对象:留学生、高校学生、、科研人员、政府机关人员等。

  我们能够为国家做的:遵纪守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举报、为安全机关提供帮助和保守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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