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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管理规定(暂行)
在本规定框架下对理财业务操作、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类产品、行内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等分别制定管理规定,统一规范理财业务管理。
3.1.2综合理财服务,是指本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3.2理财产品是指本行或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设计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3.3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又可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5.10稽核审计部负责按季度对理财产品进行抽样稽核检查、内审,出具内审评估报告。
5.5.3风险主管对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融资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抵质押物等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审查意见。
5.6授信评审部负责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私募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类理财产品进行授信审查。
5.7计划财务部负责ຫໍສະໝຸດ Baidu务核算的指导、监督,进行季度会审。
5.2.1负责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对理财业务实施单独建账管理;建立单独的业务监管体系,统一设计产品、核算成本、控制风险。
5.2.2制定和完善理财产品操作规程、各类产品管理规定、理财业务风险限额指标、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等的规章制度。
5.2.3负责受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发行的业务申请,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和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投资运作、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
3.1理财业务是指本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或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按管理运作方式不同,理财业务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3.1.1理财顾问服务,是指本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的服务。
4.2风险管理部派驻风险主管内嵌理财投资部,参与、监督和评价理财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和执行机制。
4.3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议理财投资部授权权限外的投资事项,报行长审批。
4.4稽核审计部建立对理财投资部内审机制,定期审计和对理财业务运作机制进行后评价。
3.3.3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3.4按照理财资金投资的标的物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标准化资产理财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两类。
3.4.1标准化资产理财产品是指理财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优先股、衍生交易工具等的理财产品。
为规范本行理财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理财业务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2.1本规定明确了理财业务条线事业部制组织架构、授权内独立经营决策权、单独的风险管理体系及独立考核机制。
2.2本规定明确了理财投资名单制管理、准入标准和程序、产品的研发、投资运作、投后风险管理、审核审批流程、理财项目的报备、从业人员需具备的资格、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内部审查机制等内容和要求。
5.1.2负责受理客户发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的业务申请,按要求对资金使用方和资金用途进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办理落实相关担保手续,负责理财资金的监管、催收、投后管理工作。
5.1.3负责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配合公司金融部的投前调查和授信评审部的评审工作。
5.1.4异地分支行负责向驻地监管机构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报备和报送理财业务相关报表。
5.4公司金融部负责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的营销和投前调查工作,并协助做好机构理财的营销。
5.5.1对理财业务实施嵌入式风险管理,派驻风险主管,每季度定期对理财投资部开展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5.5.2风险主管对投资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线上交易、债券主体评级、债项评级、久期、止损点设置、流动性的管理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按转授权权限报送审批。
3.4.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理财产品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的理财产品。
4.1理财投资部按照事业部制在授权内独立经营决策,对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负责全行理财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理财产品的统一设计、条线利润核算、单期产品成本、费用、利润的单独核算。
3.3.1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我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我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3.3.2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